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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18/2012 新住民申請歸化之條件為何? 瀏覽人數 1718
 
國籍法》之中,對於外國人之歸化、歸化後應服公職的權力,均有很大的限制,例如該第三條規定:外國人或無國籍人,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,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,得申請歸化:
1. 於中華民國領域內,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五年以上。
2. 年滿二十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。
3. 品行端正,無犯罪紀錄。
4. 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,足以自立,或生活保障無虞。
5. 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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