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 劉** |
12/5/2016 11:12:17 PM |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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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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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張** |
10/28/2016 4:07:25 AM |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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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 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待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詳談 謝謝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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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蔡** |
10/8/2016 9:02:32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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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可於得知曠職30日內,依勞基法弟12條規定資遣該員工 "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,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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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饒** |
9/29/2016 10:48:17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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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 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待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詳談 謝謝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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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黃** |
9/9/2016 7:27:26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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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對於離婚先生之意願為何? 若為法院訴訟,小孩監護權歸女方之可能性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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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張** |
8/11/2016 6:30:03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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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依漏水瑕疵程度而定 一、如漏水瑕疵嚴重,可要求解除契約 二、若漏水瑕疵不嚴重,可要求減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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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鄭** |
8/9/2016 11:35:50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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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1.車子,房子都是我的名字也有貸款,不想背債想轉移給男方如何確保以後不會有糾紛 A:需得貸款銀行或融資公司之同意,與產權在誰名下無關。 2.如何爭取監護權,包含部份放棄繼承及放棄撫養這部份 A:監護權→比誰條件好 部分放棄→沒有部分放棄的事情 放棄扶養→此乃義務,除非另一方願完全扛起,否則放棄不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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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王** |
7/11/2016 1:12:39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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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按照法律規定辦分別財產 若擔心婚後不依先前約定辦,可至公證人處擬好婚後預辦理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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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劉** |
7/3/2016 4:40:53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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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 |
您好 因現行法令僅有從父姓或從母姓 若您要改回王姓,需父親先改回王姓才可辦理
民法1059條 子女已成年者,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 前二項之變更,各以一次為限。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,為子女之利益 ,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: 一、父母離婚者。 二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。 三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。 四、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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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呂** |
6/11/2016 7:35:20 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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