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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 顯示 第 41 筆 至 第 50 筆, 共有 102 則留言
  劉** 12/5/2016 11:12:17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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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您好
可發函給女方一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
  張** 10/28/2016 4:07:25 A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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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待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蔡** 10/8/2016 9:02:32 A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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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可於得知曠職30日內,依勞基法弟12條規定資遣該員工
"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,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"
  饒** 9/29/2016 10:48:17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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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待相關資料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黃** 9/9/2016 7:27:26 A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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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對於離婚先生之意願為何?
若為法院訴訟,小孩監護權歸女方之可能性高
  張** 8/11/2016 6:30:03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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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依漏水瑕疵程度而定
一、如漏水瑕疵嚴重,可要求解除契約
二、若漏水瑕疵不嚴重,可要求減價
  鄭** 8/9/2016 11:35:50 A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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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1.車子,房子都是我的名字也有貸款,不想背債想轉移給男方如何確保以後不會有糾紛
A:需得貸款銀行或融資公司之同意,與產權在誰名下無關。
2.如何爭取監護權,包含部份放棄繼承及放棄撫養這部份
A:監護權→比誰條件好
  部分放棄→沒有部分放棄的事情
  放棄扶養→此乃義務,除非另一方願完全扛起,否則放棄不了
  王** 7/11/2016 1:12:39 A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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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按照法律規定辦分別財產
若擔心婚後不依先前約定辦,可至公證人處擬好婚後預辦理事項
  劉** 7/3/2016 4:40:53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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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您好 因現行法令僅有從父姓或從母姓
若您要改回王姓,需父親先改回王姓才可辦理

民法1059條 子女已成年者,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。
前二項之變更,各以一次為限。
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,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,為子女之利益
,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:
一、父母離婚者。
二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。
三、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。
四、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。
  呂** 6/11/2016 7:35:20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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