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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 顯示 第 51 筆 至 第 60 筆, 共有 102 則留言
  柯** 6/8/2016 5:09:17 P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張** 12/27/2015 10:44:49 P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備妥行政處分與其他相關資料後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陳** 10/6/2015 7:46:45 P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備妥相關資料後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賴** 7/24/2015 7:21:17 A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已回覆 謝謝您
  阿** 3/22/2015 9:46:13 A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備妥相關資料後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
刑法第 309 條
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刑法第 310 條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
  鄭** 1/28/2015 5:47:41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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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本所會mail回覆您,謝謝
  林** 12/27/2014 11:11:43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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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請確認您的改姓是在20歲前或20歲後,
如果滿20歲後改母姓,則戶政將無法辦理改父姓
  李** 10/24/2014 4:14:44 PM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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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備妥相關資料後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  江** 6/3/2014 1:38:04 P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已回覆您,謝謝
  李** 6/2/2014 4:13:09 PM 

 

這是一則祕密留言

 

管理員 回應

請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12點 下午2點到6點
打電話05-277-7248約時間備妥相關資料後到事務所詳談
謝謝您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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